1、什么是ISO14000?
ISO 14000 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第207技術委員會(TC207)從1993年開始制定的一系列環境管理國際標準,它包括了環境管理體系(EMS)、環境管理體系審核(EA)、環境標志(EL)生命周期評價(LCA)、環境績效評價(EPE)、術語和定義(T&D)等國際環境管理領域的研究與實踐的焦點問題,向各國政府及各類組織提供統一、一致的環境管理體系、產品的國際標準和嚴格、規范的審核認證辦法。
環境管理體系是全面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包括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維護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結構、策劃、活動、職責、操作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
2、ISO14000產生背景
1972年,聯合國在瑞典斯德戈爾摩召開了人類環境大會。大會成立了一個獨立的委員會,即“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該委員會承擔重新評估環境與發展關系的調查任務,歷時若干年,在考證大量素材后,于1987年出版了“我們共同未來”的報告,這篇報告首次引入了“持續發展”的概念,敦促工業界建立有效的環境管理體系。這份報告一頒布即得到50多個國家領導人的支持,他們聯合呼吁召開世界性會議專題討論和制定行動綱領。
從80年代起,美國和西歐一些公司為了響應持續發展的號召,減少污染,提高在公眾中的形象以獲得商品經營支持,開始建立各自的環境管理方式,這是環境管理體系的雛形。1985年荷蘭率先提出建立企業環境管理體系的概念,1988年試行實施,1990年進入環境圓桌會議上專門討論了環境審核問題。英國也在質量體系標準(BS5750)基礎上,制定BS7750環境管理體系。英國的BS7750和歐盟的環境審核實施后,歐洲的許多國家紛紛開展認證活動,由第三方予以證明企業的環境績效。這些實踐活動奠定了ISO 14000系列標準產生的基礎。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環境與發展”大會,183個國家和70多個國際組織出席會議,通過了“21世紀議程”等文件。這次大會的召開,標志著全球謀求可持續發展分得時代開始了。各國政府領導、科學家和公眾認識到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就必須改變工業污染控制的戰略,從加強環境管理入手,建立污染預防(清潔生產)的新觀念。通過企業的“自我決策、自我控制、自我管理”方式,把環境管理融于企業全面管理之中。
為此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于1993年6月成立了ISO/TC3207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正式開展環境管理系列標準的制定工作,以規劃企業和社會團體等所有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的環境行為,支持全球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為什么要貫徹ISO14000?
由于有關的立法更趨嚴格,促使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和其他措施都在相繼制定,相關方對環境問題和可持續發展的關注也在普遍增長。很多企業給予對環境保護的認識,感到自身的環境責任,因此都越來越重視通過依照環境方針和目標來控制其活動、產品和服務對環境的影響,并通過推行環境“評審”或“審核”,以評價自身的環境績效。
但僅靠這種“評審”和“審核”本身,可能還不足以為一個組織提供保證,使之確信自己的環境績效不僅現在滿足,并將持續滿足法律的要求。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通過管理和預防的思維,使組織能夠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重要環境因素信息來制定和實施方針與目標,建立實現所承諾的方針與目標的過程,采取必要的措施來改進環境績效。從而保證組織持續滿足法律和方針的要求。
4、推行ISO14000的意義
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以減少各項活動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節約資源,改善環境質量,促進企業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其意義在于:
——實施ISO14000標準是貿易的“綠色通行證”。
——提高企業形象,降低環境風險,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優勢,創造商機。
——提高管理能力,形成系統的管理機制,完善企業的整體管理水平。
——掌握環境狀況,減少污染,體現“清潔生產”的思想。
——節能降耗,降低成本,減少各項環境費用,獲得顯著的經濟效益。
——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國策,不受國內外環保方面的制約,享受國內外環保方面的優惠政策和待遇,促進企業環境與經濟的協調和持續發展。
5、ISO14000的應用范圍
——農業、漁業
——采礦業及采石業
——食品、飲料和煙草
——紡織品及紡織產品
——皮革及皮革制品
——木材及木制品
——紙漿、紙及紙制品
——出版業
——印刷業
——焦炭及精煉石油制品
——核燃料
——化學品、化學制品及纖維
——醫藥品
——橡膠和塑料制品
——非金屬礦物制品
——混凝土、水泥、石灰、石膏及他
——機械及設備
——電子、電氣及光電設備
——造船
——航空、航天
——其他運輸設備
——其他未分類的制造業
——廢舊物資的回收
——發電及供電
——氣的生產與供給
——水的生產與供給
——建設
——批發及零售,汽車、摩托車、個人及家庭用品的修理
——賓館及餐廳
——運輸、倉儲及通訊
——金融、房地產、出租業務
——信息技術
——科技服務
——其他服務
——公共行政管理
——教育
——衛生保健與社會公益事業
——其他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