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標管理的含義
“目標管理”的概念是管理專家彼得·德魯克(Peter Drucker)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實踐》 中最先提出的,其后他又提出“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張。德魯克認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標,而是相反,有了目標才能確定每個人的工作。所以“企業的使命和任務,必須轉化為目標”,如果一個領域沒有目標,這個領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視。因此管理者應該通過目標對下級進行管理,當組織最高層管理者確定了組織目標后,必須對其進行有效分解,轉變成各個部門以及各個人的分目標,管理者根據分目標的完成情況對下級進行考核、評價和獎懲。
目標管理提出以后,便在美國迅速流傳。時值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西方經濟由恢復轉向迅速發展的時期,企業急需采用新的方法調動員工積極性以提高競爭能力,目標管理的出現可謂應運而生,遂被廣泛應用,并很快為日本、西歐國家的企業所仿效,在世界管理界大行其道。
目標管理的具體形式各種各樣,但其基本內容是一樣的。所謂目標管理乃是一種程序或過程,它使組織中的上級和下級一起協商,根據組織的使命確定一定時期內組織的總目標,由此決定上、下級的責任和分目標,并把這些目標作為組織經營、評估和獎勵每個單位和個人貢獻的標準。
目標管理指導思想上是以Y理論為基礎的,即認為在目標明確的條件下,人們能夠對自己負責。目標管理與傳統管理的共同要素:明確目標、參與決策、規定期限、反饋績效。
具體方法上是泰勒科學管理的進一步發展。它與傳統管理方式相比有鮮明的特點,可概括為:
(1)重視人的因素
目標管理是一種參與的、民主的、自我控制的管理制度,也是一種把個人需求與組織目標結合起來的管理制度。在這一制度下,上級與下級的關系是平等、尊重、依賴、支持,下級在承諾目標和被授權之后是自覺、自主和自治的。
(2)建立目標鎖鏈與目標體系
目標管理通過專門設計的過程,將組織的整體目標逐級分解,轉換為各單位、各員工的分目標。從組織目標到經營單位目標,再到部門目標,最后到個人目標。在目標分解過程中,權、責、利三者已經明確,而且相互對稱。這些目標方向一致,環環相扣,相互配合,形成協調統一的目標體系。只有每個人員完成了自己的分目標,整個企業的總目標才有完成的希望。
(3)重視成果
目標管理以制定目標為起點,以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為終結。工作成果是評定目標完成程度的標準,也是人事考核和獎評的依據,成為評價管理工作績效的唯一標志。至于完成目標的具體過程、途徑和方法,上級并不過多干預。所以,在目標管理制度下,監督的成分很少,而控制目標實現的能力卻很強。
2、目標管理的特點
目標管理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下述幾個方面:
(1)明確目標
研究人員和實際工作者早已認識到制定個人目標的重要性。美國馬里蘭大學的早期研究發現,明確的目標要比只要求人們盡力去做有更高的業績,而且高水平的業績是和高的目標相聯系的。人們注意到,在企業中,目標技能的改善會繼續提高生產率。然而,目標制定的重要性并不限于企業,而且在公共組織中也是有用的。在許多公共組織里.普遍存在的目標的含糊不清對管理人員來說是一件難事,但人們已在尋找解決這種難題的途徑。
(2)參與決策
目標管理中的目標不是像傳統的目標設定那樣,單向由上級給下級規定目標,然后分解成子目標落實到組織的各個層次上,而是用參與的方式決定目標,上級與下級共同參與選擇設定各對應層次的目標,即通過上下協商,逐級制定出整體組織目標、經營單位目標、部門目標直至個人目標。因此,目標管理的目標轉化過程既是“自上而下”的,又是“自下而上”的。
(3)規定時限
目標管理強調時間性,制定的每一個目標都有明確的時間期限要求,如一個季度、一年、五年,或在己知環境下的任何適當期限。在大多數情況下,目標的制定可與年度預算或主要項目的完成期限一致。但并非必須如此,這主要是要依實際情況來定。某些目標應該安排在很短的時期內完成,而另一些則要安排在更長的時期內。同樣,在典型的情況下,組織層次的位置越低,為完成目標而設置的時間往往越短。
(4)評價績效
目標管理尋求不斷地將實現目標的進展情況反饋給個人,以便他們能夠調整自己的行動。也就是說,下屬人員承擔為自己設置具體的個人績效目標的責任、并具有同他們的上級領導人一起檢查這些目標的責任。每個人因此對他所在部門的貢獻就變得非常明確。尤其重要的是,管理人員要努力吸引下屬人員對照預先設立的目標來評價業績,積極參加評價過程,用這種鼓勵自我評價和自我發展的方法,鞭策員工對工作的投入,并創造一種激勵的環境。
3、目管理重要意義
(1)企業必須具備統一的目標:企業只有具備了明確的目標,并且在組織內部形成緊密合作的團隊才能取得成功。但在實踐過程中,不同的因素妨礙了團隊合作。比如:不同部門之間常常缺乏協調。生產部門生產的產品,銷售部門卻發現銷售不暢。設計人員可能根本不考慮生產部門的難處或市場的需要,而開發出一種全新的設備。
組織內部的等級制造成老板和下屬之間的摩擦和誤解。下屬抱怨老板根本不想理解他們的問題,而老板對下屬的無動于衷也頗有微詞。
高層管理者有時制定了不恰當的薪酬體制,誤導下級管理人員的行為。企業要成功,首先要制定統一和具有指導性的目標,這樣可以協調所有的活動,并保證最后的實施效果。這就是為什么需要目標管理的原因。
(2)主要目標也許只有一個:一般來說,主要目標也許就只有一個。它可以按照企業的目的來定義。如美國貝爾電話公司的前總裁西奧多?韋爾,稱“我們的企業就是服務”。一旦主要目標明確后,企業其他不同領域的目標也就易于確定了。
企業發展取決于目標是否明確。只有對目標做出精心選擇后,企業才能生存,發展和繁榮。一個發展中的企業要盡可能滿足不同方面的需求,這些需求和員工,管理層,股東和顧客相聯系。高層管理者負責制定企業主要的總體目標,然后將其轉變為不同部門和活動的具體目標。舉例來說,如果企業總體的銷售目標是100萬美元,銷售總監和地區經理會討論如何完成目標,同時設立不同區域的具體目標。目標是共同制定的,而不是強加給下屬的。目標管理如果能得到充分的實施,下屬甚至會采取主動,提出他們自己認為合適的目標,爭取上級的批準。這樣,從管理層到一線員工的每個人,都將清楚需要去實現什么目標。
4、目標管理的優點與不足
目標管理是以相信人的積極性和能力為基礎的,企業各級領導者對下屬人員的領導,不是簡單地依靠行政命令強迫他們去干,而是運用激勵理論,引導職工自己制定工作目標,自主進行自我控制,自覺采取措施完成目標,自動進行自我評價。目標管理的最大特征是通過誘導啟發職工自覺地去干,激發員工的生產潛能,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來促進企業總體目標的實現。
目標管理與其他任何事物—樣具有兩個方面,既有積極的優點,又有本身的局限性。它與傳統管理方法相比有許多優點,概括起來主要有幾個方面:
(1)目標管理的優點
A、管理強化,水平提高:扼要地講,目標管理最大的好處就是它能導致管理水平的提高。以最終結果為導向的目標管理,它迫使各級管理人員去認真思考計劃的效果,而不僅僅是考慮計劃的活動。為了保證目標的實現,各級管理人員必然要深思熟慮實現目標的方法和途徑,考慮相應的組織機構和人選,以及需要怎樣的資源和哪些幫助。許多經理認為.有一套目標體系,有一套評價標準.就激勵和控制來講,沒有比這更能推動有效管理了。
B、成果導向,結構優化:目標管理的另一個好處,是促使管理人員根據目標去確定組織的任務和結構。目標作為一個體系,規定了各層次的分目標和任務,那么,在允許的范圍內,組織機構要按照實現目標的要求來設置和調整,各個職位也應當圍繞所期望的成果來建立,這就會使組織結構更趨合理與有效。為了取得成果,各級管理人員必須根據他們期望的成果授予下屬人員相應的權力,使其與組織的任務和崗位的責任相對應。
C、任務承諾,責任明確:目標管理還有一個重要好處,是由各級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去承擔完成任務的責任,從而讓各級管理者和工作人員不再只是執行指標和等待指導,而成為專心致志于自己目標的人。他們參與自己目標的擬訂,將自己的思想納入計劃之中,他們了解自己在計劃中所擁有的自主處置的權限,能從上級領導那里得到多少幫助,自己應承擔多大的責任,他們就會把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D、監督加強,控制有效:目標管理能使責任更明確,由此就不難推理,它會使控制活動更有效。控制就是采取措施糾正計劃在實施中出現與目標的偏離,確保任務的完成。有了一套可考核的目標評價體系,監督就有了依據,控制就有了準繩,也就解決了控制活動最主要的問題。
(2)目標管理的局限性
目標管理有許多優點,但它也有缺陷,這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有些缺陷是方式本身存在的,有些缺陷是在實施過程中因工作沒到位而引起的。
A、目標難確定:真正可考核的目標是很難確定的,尤其是要讓各級管理人員的目標都具有正常的“緊張”和“費力”程度,即“不跳夠不到”、“跳一跳夠得到”的合理程度,是非常困難的。而這個問題恰恰是目標管理能否取得成效的關鍵。為此,目標設置要比展開工作和擬訂計劃做更多的研究。
根據先進性、可行性、可量化、可考核等要求確定管理目標體系,會對各級管理人員產生一定的壓力。為了達到目標,各級管理人員有可能會出現不擇手段的行為。為了防止選擇不道德手段去實現目標的可能性,高層管理人員一方面要確定合理的目標,另一方面還要明確表示對行為的期望,給道德的行為以獎勵,給不道德的行為以懲罰。
B、目標短期化:幾乎在所有實行目標管理的組織中,確定的目標一般都是短期的,很少有超過一年的。其原因是組織外部環境的可能性變化,各級管理人員難以作出長期承諾所致。短期目標的弊端在管理活動中是顯而易見的,短期目標會導致短期行為,以損害長期利益為代價,換取短期目標的實現。為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高層管理人員必須從長遠利益來設置各級管理目標,并對可能出現的短期行為作出某種限制性規定。
C、目標修正不靈活:目標管理要取得成效,就必須保持目標的明確性和肯定性,如果目標經常改變,說明計劃沒有深思熟慮,所確定的目標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如果目標管理過程中,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特別是上級部門的目標已經修改,計劃的前提條件或政策已變化的情況下,還要求各級管理人員繼續為原有的目標而奮斗,顯然是愚蠢的。然而,由于目標是經過多方磋商確定。要改變它就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常常修訂一個目標體系與制定一個目標體系所花費的精力和時間是差不多的,結果很可能不得不中途停止目標管理的進程。
綜上所述,目標管理可能看起來簡單,但要把它付諸實施,管理者必須對它有很好地領會和理解。
首先,管理者必須知道什么是目標管理,為什么要實行目標管理。如果管理者本身不能很好地理解和掌握目標管理的原理,那么,由其來組織實施目標管理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其次,管理者必須知道組織的總目標是什么,以及他們自己的活動怎樣適應這些目標。如果組織的一些目標含糊不清、不現實、不協調、不一致,那么主管人員想同這些目標協調一致,實際上也是不可能的。
第三、目標管理所設置的目標必須是正確的、合理的。所謂正確,是指目標的設定應符合組織的長遠利益,和組織的目的相一致,而不能是短期的。合理的,是指設置目標的數量和標準應當是科學的,因為過于強調工作成果會給人的行為帶來壓力,導致不擇手段的行為產生。為了減少選擇不道德手段去達到這些效果的可能性,管理者必須確定合理的目標,明確表示行為的期望,使得員工始終具有正常的“緊張”和“費力”程度。
第四,所設目標無論在數量或質量方面都具備可考核性,也許是目標管理成功的關鍵。任何目標都應該在數量上或質量上具有可考核性。有些目標,如“時刻注意顧客的需求并很好地為他們服務”,或“使信用損失達到最小”,或“改進提高人事部門的效率”等,都沒多大意義,因為在將來某一特定時間沒有人能準確地回答他們實現了這些目標沒有。如果目標管理不可考核,就無益于對管理工作或工作效果進行評價。
正因為目標管理對管理者的要求相對較高,且在目標的設定中總是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使得目標管理在付諸實施的過程中,往往流于形式,在實踐過程中有很大的局限性。于是,管理學者們順應管理學的不斷發展,根據不同發展時期對人性的不同認識,提出了相應的管理方式。
5、目標管理要完成的8各步驟
(1)從戰略制定到戰略目標的過程
企業經營戰略為首,沒有戰略就沒有發展。目標管理首要的是目標的制定,而這個目標必須圍繞戰略需要進行科學設定。從戰略到目標是一個從意圖到明確的過程,沒有這個過程,戰略只能是一種意圖、只能是一種打算,在一定程度上沒有目標支撐的戰略也只能是設想。有了目標,戰略就有了清晰的目的和方向。因此,制定目標的依據必須是戰略。沒有脫離戰略的目標,也沒有沒有目標的戰略。兩者既是從屬的關系,又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缺一不可。
(2)從戰略目標到戰略計劃的過程
一般來說,凡是戰略目標都有簡單明了的特點。作為戰略目標,還只是一個“綱”。要想“綱舉目張”,還必須把簡單的戰略目標用計劃的形式將其相對具體化。這個具體的過程就是戰略計劃的制定。計劃較比目標而言相對具體,有組織、有時間、有步驟、有途徑、有措施、甚至有方法。這是一個把目標“翻譯”成“實施”的轉變。沒有戰略實施計劃,目標再明晰砧板上的鮮肉,不可能自動變成美味佳肴。這一過程要考慮的事情很多,最重要的是資源配置。離開資源問題,計劃再詳細也是無法實施的。
(3)從戰略計劃到目標責任的過程
計劃有了,誰來執行?這是計劃實施的關鍵,但是,有人執行沒有責任也是枉然。因此,最關鍵的還是目標責任以及目標責任人的問題。目標責任就是對目標達成與否的功過承載,責任人就是承載這種功過的具體人。沒有責任體系和責任保障,再好的計劃也會落空。因此,計劃一旦制定,隨之而來的就是一定要落實責任人。這個責任體系應該是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正所謂:千斤重擔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標。
(4)從目標責任到目標實施的過程
責任落實到位以后,就是帶著責任進行目標的實施了。應該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在責任——實施的轉換中過程中,要講求把責任量化成一個個可操作、可實現、可考量的具體目標,這種目標的設定和實施,一定要突出如下要點:目標是具體的;可以衡量的;可以達到的;具有相關性的;具有明確的截止期限的。
(5)從目標實施到目標督導的過程
在目標實施中,為了確保目標的達成,還必須加強實施過程的督導。督,就是對實施情況予以監督;導,就是在實施中予以必要的指導。要相信實施部門和人員的自主管理,但是,沒有必要的監督、大撒手、放任不管也是不行的。監督的目的在于督辦、督察、督促;在于催辦、幫辦、協辦;在于強化對目標管理的執行力度。要知道:一個由數百人、數千人的個人行動所構成的公司,經不起其中1%或2%的行動偏離目標的。光有監督也不行,還必須有指導,指導的目的在于實現途徑的引導、思想情緒的疏導、不佳行為的訓導、偏執行為的勸導、知識能力的教導。一句話,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挖掘潛力、激發熱情,使管理過程、人員、方法和工作安排都圍繞目標運行;進而發揮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6)從目標督導到目標實現的過程
目標的實現,按組織層級分類可以劃分為1、整體目標;2、部門目標;3、班組目標;4、個人目標。按專業系統分類可以劃分為1、管理目標;2、生產目標;3、營銷目標;4、財務目標;5、技術目標等等。按時間階段分類可劃分為1、愿景目標;2、長期目標;3、中期目標;4、短期目標;5、突擊目標等。如果說督導的過程是以人為本的目標管理,那么,目標實現的過程分類就是客觀實際的科學保證。
(7)從目標實現到目標評價的過程
目標實現之后,并不等于過程的完結,還必須進行另一個過程——從目標實現到目標評價。這里有三點必須進行評價:一是評價實現目標的各種資源使用情況,比如多少、優劣等等;二是實現的目標是否還有彈性空間,比如是否可以當作基準、是否可以更加先進、是否可以保持相對穩定等等;三是所實現的目標對于可持續發展能否帶來推動和促進。
(8)從目標評價到目標刷新的過程
以終為始是目標管理的最高境界。因此,從成果評價到目標刷新,也是一個自我超越的過程。經過評價的目標成果,正是新的目標管理的開始。它是依據、它是基準、它是下一個目標的平臺。能否超越原來已經實現的目標,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個企業、一個領導者的雄心。當然,“大躍進”是不客觀的,“冒進”更是危險的,但是,“不進則退”也是必然的。所以,哪怕是百分之幾或者百分之零點幾的超越都是企業的進步。或增加,或遞進,都要根據企業的實際來進行選擇性的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