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安全定義
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 )防止信息財產被故意的或偶然的非授權泄露、更改、破壞或使信息被非法的系統辨識、控制。即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和可控性 。避免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漏洞進行竊聽、冒充、詐騙等有損于合法用戶的行為。本質上是充分保護本組織信息資產并給予相關方信心。
2、IT治理和信息安全
近年來企業高層對內部治理需求越來越實際而具體。隨著信息技術普遍滲透到企業組織中的各個方面,企業越來越依賴IT系統來處理和儲存各種信息,以保證業務正常運營,由此IT系統在企業治理中的作用越來越明晰,IT治理也逐漸被大多數企業認可,成為董事會和企業內部共同關注的領域。IT治理的基礎部分是信息安全保護——包括確保信息的可用性、機密性和完整性——這是其他IT治理環節實施的前提。
與此同時,和信息安全相關的國際標準已經出臺,成為標準IT治理框架中的一大基石。
本質上說,信息安全威脅是全球化的。一般來說,它將毫無差別地輻射到每一個擁有、使用電子信息的機構和個人。這種威脅在因特網的環境中自動生成并釋放。更嚴重的問題是,其他各種形式的危險也在整日威脅數據安全,包括從外部攻擊行為到內部破壞、偷盜等一系列危險。
過去的十年內,圍繞信息和數據安全問題建立起來的法律法規體系從無到有、不斷壯大,其中包括專門針對個人數據保護問題的,也有針對企業財政、運營和風險管理體系建立的法規保障問題的。一套正式規范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應當可以提供最佳實踐部署指導。目前,建立這樣的管理體系逐漸成為諸多合規項目的必要條件,與此同時,針對該管理體系的認證逐漸成為各種組織(包括政府部門)的熱門需求,這份認證可以為他們帶來重要的潛在商業合同。
3、信息安全和技術
絕大多數人認為信息安全是一個純粹的有關技術的話題,只有那些技術人員,尤其是計算機安全技術人員,才能夠處理任何保障數據和計算機安全的相關事宜。這固然有一定道理。不過,實際上,恰恰是計算機用戶本身需要考慮這樣的問題:避免哪些威脅?在信息安全和信息通暢中如何平衡取舍?的確如此,一旦用戶給出答案,計算機安全專家就可以設計并執行一個技術方案以達成用戶需求。
在組織內部,管理層應當負責決策,而不是IT部門。一個規范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必須明確指出,組織機構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負責相關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決策,同時,這個體系也應當能夠反映這種決策,并且在運行過程中能夠提供證據證明其有效性。
所以機構組織內部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項目不必由一個技術專家來領導。事實上,技術專家在很多情況下起到相反的作用,可能會阻礙項目進程。因此,這個項目應該由質量管理經理、總經理或者其他負責機構內部重大職能的執行主管負責主持。
4、信息安全標準
隨著在世界范圍內,信息化水平的不斷發展,信息安全逐漸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世界范圍內的各個機構、組織、個人都在探尋如何保障信息安全的問題。英國、美國、挪威、瑞典、芬蘭、澳大利亞等國均制定了有關信息安全的本國標準。
1995年,英國標準協會(BSI)發布BS7799標準,即ISMS(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旨在規范、引導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發展過程和實施情況。BS7799標準被外界認為是一個不偏向任何技術、任何企業和產品供應商的價值中立的管理體系。只要實施得當,BS7799標準將幫助企業檢查并確認其信息安全管理手段和實施方案的有效性。
從企業外部來看,BS7799關注信息的可用性、機密性和完整性,至今這仍然是這項標準致力達到的目標。BS7799集中關注企業組織層面上的風險規避(一定程度上主要是商業和金融風險),而不包括避免每一個潛在風險的保護措施——盡管它們至關重要。
BS7799最初僅有一份文檔,且具有明顯的實踐指南性質。也就是說,它為組織提供信息安全指引,但沒有形成規范,不能為外部第三方審核和認證等提供依據。隨著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認識到來自信息安全的威脅波及范圍越來越廣,影響程度越來越大,并且關于數據和隱私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不斷出臺,信息安全標準認證的需求開始不斷增加。
這種需求的增加最終促成了該項標準第二部分的出臺,即標準規范。實踐指南和標準規范之間的關系是這樣的:標準規范是認證方案的基礎,同時標準規范要求實踐者遵從實踐指南的指引。
這個實踐指南最近被修訂為ISO/IEC 17799:2005,標準規范也被修訂為ISO/IEC 27001:2005,該標準可用于組織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保障組織的信息安全,采用PDCA過程方法,基于風險評估的風險管理理念,全面系統地持續改進組織的安全管理。其正式名稱為:《ISO/IEC27000:2005 信息技術-安全技術-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許多國家也已發布了自己的相關標準,比如AS/NZS7799。這些標準的國際化版本可以在世界任何國家得到認可,這促使了本土化標準的消退(除了基于兩個標準號碼基礎上的本土化標準以外)。
5、ISO27000的產生
ISO27001標準于1993年由英國貿易工業部立項,于1995年英國首次出版BS 7799-1:1995《信息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它提供了一套綜合的、由信息安全最佳慣例組成的實施規則,其目的是作為確定工商業信息系統在大多數情況所需控制范圍的唯一參考基準,并且適用于大、中、小組織。1998年英國公布標準的第二部分《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它規定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要求與信息安全控制要求,它是一個組織的全面或部分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評估的基礎,它可以作為一個正式認證方案的根據。ISO27000-1與ISO27000-2經過修訂于1999年重新予以發布,1999版考慮了信息處理技術,尤其是在網絡和通信領域應用的近期發展,同時還非常強調了商務涉及的信息安全及信息安全的責任。2000年12月,ISO27000-1:1999《信息安全管理實施細則》通過了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認可,正式成為國際標準-----ISO/IEC17799-1:2000《信息技術-信息安全管理實施細則》。2002年9月5日,ISO27000-2:2002草案經過廣泛的討論之后,終于發布成為正式標準,同時ISO27000-2:1999被廢止。現在,ISO27000:2005標準已得到了很多國家的認可,是國際上具有代表性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目前除英國之外,還有荷蘭、丹麥、澳大利亞、巴西等國已同意使用該標準;日本、瑞士、盧森堡等國也表示對ISO27000:2005標準感興趣,我國也在推廣該標準。許多國家的政府機構、銀行、證券、保險公司、電信運營商、網絡公司及許多跨國公司已采用了此標準對自己的信息安全進行系統的管理。
6、推行ISO27000 的意義
(1)通過定義、評估和控制風險,確保經營的持續性和能力
(2)減少由于合同違規行為以及直接觸犯法律法規要求所造成的責任
(3)通過遵守國際標準提高企業競爭能力,提升企業形象
(4)明確定義所有組織的內部和外部的信息接口目標:謹防數據的誤用和丟失
(5)建立安全工具使用方針
(6)謹防技術訣竅的丟失
(7)在組織內部增強安全意識
(8)可作為公共會計審計的證據